引言
生子,是指生孩子。古人称,生孩子既是一件好事,又是一件大事,需要庆祝。
那么,为什么说生孩子是好事和大事呢?
一位育儿专家称,孩子出生就意味着已经有了下一代,而一旦有了下一代也就意味着一对夫妻有了继承人,而一对夫妻有了继承人的事情自然是好事和大事了呢!
据称,“传宗接代”一词出自清·李宝嘉所著的《官场现形记》第四十九回中,在该回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自己辛苦了一辈子,挣了这份家私,下来又没有个传宗接代的人,不知当初要留着这些钱何用?”自此以后,便有了“传宗接代”一词了。
所谓的“传宗接代”,其实就是指夫妻生孩子,当夫妻有了孩子之后,就意味着自己的家世可以一代一代地传下去了,自己的祖业就有人继承了。
我国古代有这么一句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出自《孟子·离娄上》一文中,在该篇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后人对这句话的解释为:不孝顺父母的人有三种,其中一种就是以没有子孙为最不孝顺。
古人认为:家中的香火应该代代接续,不可中断,而一旦中断,就意味着某一条血脉消失了,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而要想代代接续香火,就应该一代一代地生孩子,而一代一代地生孩子就是延续家中香火的唯一方法。
一位资深网友称,在许多地区的民间,当乡邻们得知某一对夫妻生了孩子之后都会送上真正的祝福,乡邻们都会殷切地希望孩子能够长命百岁,永远幸福。当然,在祝福孩子的同时,也会给生孩子的夫妻送上祝福,祝福夫妻俩和和美美,平安到永久。
然而,就在2023年4日,河南郑州居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
事件
2023年4日,今年72岁的老汉董先生找到某媒体投诉称,他向马先生索赔10000元遭拒绝,希望媒体能够给他主持公道。
媒体记者听到董先生的投诉后感到有些莫名其妙,记者问董先生:“马先生是谁?他与你产生了什么样的经济纠纷?你为什么向他索赔呢?”
董先生见记者这样问他,便一五一十地陈述了实情。
原来,董先生是郑州城中村的一位居民,由于家里有十多套的自建房一直闲置着,因此,便打算将这些自建房出租出去,以便能够有一些经济收入。
去年上半年,来自甘肃的马先生夫妇找到董先生称,他们想租董先生的房子,用于临时居住。于是,在通过双方协商并签订相关协议后董先生便将自己的一套房子租给了马先生夫妇。
今年过完年,董先生上门收水费和电费,当时开门的是马先生的妻子冯某,由于当时的冯某已经怀孕八九个月了,因此,董先生便问起冯某准备到什么地方生孩子,冯某称,他们夫妇已经联系好了一个月子中心,待到自己将要分娩时,她就会到月子中心里去。
董先生听冯某这么一说,便随口附和道:“那就好,那就好,只要不在房间里生孩子就行。”
2日,董先生碰到了出门的马先生,董先生觉得马先生的妻子冯某该到分娩期了,于是,便随口问道:“你老婆该生产了吧?”
马先生见董先生问起他妻子冯某生孩子的事情,便如实回答道:“我老婆已经生过孩子了呀?就是上个月下旬生的。”
董先生听马先生这么一说,便继续问道:“你老婆是在月子中心生孩子的吗?”
马先生回答说:“我老婆不是在月子中心生孩子的,我老婆该分娩时,请了一个医疗机构的接生人员,就在出租屋内生下了孩子。”
原本,马先生觉得董先生肯定会送上一些祝福的话,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的话音刚落,董先生不但发了怒,而且,当即就向他索赔10000元。
对于董先生的发怒和索赔,马先生示不理解,而在不理解的情况下,他便坚称不接受董先生的索赔。在马先生坚决不接受索赔的情况下,董先生只好找到媒体,希望媒体能够主持公道。
那么,董先生向马先生索赔的理由是什么呢?
董先生称,按照民间风俗,自家的房子是不允许外人在房子内生孩子的,外人在自家房子内生孩子属于“血破”,会给自家带来血光之灾。基于此,自己有理由向马先生索赔10000元。
记者为了做好调解工作,便在董先生的带领下找到了马先生,马先生解释称,原本,他们夫妻是打算到月子中心生孩子的。后来,他们考虑到一旦去往月子中心生孩子,就难以照顾他们仅有两三岁的大女儿了,为了能够两头兼顾,他们便打算直接在出租屋内生孩子。
马先生认为:自己交了房租,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屋就是自己的家,妻子在自己家中生孩子并没有什么不妥,董先生的“血光之灾”说法纯粹属于封建迷信,在他们家乡并没有这种说法,他是不会接受董先生的索赔的。
由于董先生坚持要向马先生索赔,但马先生坚持不接受索赔,因此,记者便对他们双方进行了调解。后来,在记者的调解下,马先生愿意赔偿董先生2800元钱,而董先生也勉强接受了2800元钱的赔偿。事件就这样解决了。
以上所述,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了。
当众多网友知悉这一事件后,网友们便纷纷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
网友情何以堪:现在都到什么年代了?董先生居然还有封建迷信思想。什么“外人在自家房子内生孩子属于‘血破’,会给自家带来血光之灾”,这种说法是一种“无厘头”的说法,是没有任何科学根据的。那么,既然这种说法没有任何科学根据,董先生就不应该向马先生提出索赔。
网友君子爱财:我个人认为-----外人在自家房子内生孩子属于“血破”的说法的确是一种封建迷信,是不应该相信的。不过,外人不能够在自家房子内生孩子也算是一种民间风俗,既然有这种民间风俗的存在,而马先生夫妇也破坏了这种风俗,马先生夫妇适度给董先生一些赔偿也是应该的呢!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老胡观点
“寄人篱下”一词出自于南朝萧子显所著的《南史·张融传》一文中,在该篇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丈夫当删诗书,制礼乐,何至因循寄人篱下?”自此以后,便有了“寄人篱下”一词了。
何为“寄人篱下”?
“寄人篱下”的意思是指一个人像麻雀一样,寄居在别人家的篱笆底下生活。
一位社会学家曾经指出:租客租赁别人的房屋居住也属于“寄人篱下”,而“寄人篱下”就需要看房东的眼色行事了。
仅就此次事件而言,尽管房东董先生口中的“血破”说法属于封建迷信,没有任何科学道理,但由于房屋是他的,因此,马先生只能以赔偿2800元的结果了结此事了,否则,也许房东董先生还会继续闹下去呢!
大家以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