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买卖过程中,商家和顾客心照不宣地认同交易明星隐私信息的正当性,这条明星隐私售卖的暗潮,正裹挟着粉丝无所畏惧的激情和黄牛逐利的肆无忌惮,滚滚流淌。
网络平台上,“黄牛”们熟练地使用缩写进行沟通和交易,这成为“行业”的通用语言。
处3年以下或拘役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娱乐资本论的矩阵号明星资本论,对于明星来说,信息泄露导致被贩卖、传播,他们基本上是“没啥招”的。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贾虹律师看来,明星的信息有比较大的需求和一定的商业价值,因此催生了明星信息售卖产业的出现。有的“黄牛”反侦察能力强,觉得可以幸免;有的法律意识薄弱,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违法犯罪。加上此类事件维权成本高、举证难,都助长了售卖产业的发展。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网络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