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王睦广 为保就业保市场主体,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今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曾宣布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并于近期宣布相关政策将延长至今年年底。近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通知,就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提出贯彻落实意见,通知中要求,各供电企业要严格执行落实国家、省相关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继续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费。
据悉,此次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深圳市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现执行大量工商业及其他电价、高需求工商业及其他电价、普通工商业及其他电价的电力用户。
根据相关规定及行业分类,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相关通知中要求,各供电企业要严格执行落实国家、省关于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继续对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工商业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电费。